比價時最常見的一句話是「這家 50 單位、那家只有 20 單位」。這個比較在醫學上不成立,因為各家肉毒桿菌素製劑的「單位」是各自定義的,而且連定義用的檢定方法都沒有在廠商之間標準化。同一個適應症、同樣的治療目標,美國 FDA 核准的劑量可以差到兩倍半 —— 但那不代表其中一種比較「多」或比較「划算」。

「單位」到底是什麼

肉毒桿菌素的效價不是用重量或體積來標示,而是用生物活性單位

單位的定義來自小鼠半數致死量(LD50)生物檢定法 —— 簡單說,是以生物實驗測定的活性強度。問題就出在這裡。

依文獻,這個檢定法的結果會受到多項條件影響:小鼠品系、性別、年齡、注射體積與途徑、注射後的觀察時間、以及稀釋用的溶劑或緩衝液。而各廠商所使用的檢定條件並未經過統一。

結果是:A 廠的 1 單位和 B 廠的 1 單位,是用不同的尺量出來的。

不同肉毒桿菌素製劑的單位不可互相換算示意圖 各家肉毒桿菌素製劑的效價單位由各自的小鼠半數致死量生物檢定法定義,而該檢定法在不同廠商之間並未標準化,因此單位無法直接互相比較。以皺眉紋這個相同適應症為例,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核准的劑量為 onabotulinumtoxinA 二十單位、incobotulinumtoxinA 二十單位、abobotulinumtoxinA 五十單位。 三把尺,刻度不一樣 —— 所以數字不能直接比 onabotulinumtoxinA 010 U incobotulinumtoxinA 010 U abobotulinumtoxinA 010 U 25 U 皺眉紋這個相同適應症,美國 FDA 核准劑量:onabotulinumtoxinA 20 U ・ incobotulinumtoxinA 20 U ・ abobotulinumtoxinA 50 U 效價單位由各廠自行以小鼠半數致死量生物檢定法定義,該檢定法未在廠商間標準化,故單位無法直接換算。本圖不比較各製劑優劣。
各家的效價單位由各自的檢定法定義,刻度不同,所以單位數字不能直接互相比較。

同一個適應症,核准劑量差多少

以皺眉紋這個相同的美容適應症為例,美國 FDA 核准的劑量是:

製劑(學名)皺眉紋核准劑量
onabotulinumtoxinA20 U
incobotulinumtoxinA20 U
abobotulinumtoxinA50 U

在治療性適應症上差距同樣存在。以成人上肢痙攣為例,FDA 核准的總劑量為 onabotulinumtoxinA 400 U、incobotulinumtoxinA 400 U、abobotulinumtoxinA 1000 U。

這代表 abobotulinumtoxinA 比較弱嗎?不是。 它代表的是它的「單位」被定義得比較小。用同樣的單位數去比較不同製劑,就像拿公分和英吋的數字直接比大小。

實際的毒素含量又是另一回事

還有一層更容易混淆的資訊。文獻以 ELISA 測定各製劑中 150 kDa 肉毒桿菌毒素 A 的平均含量:

製劑每瓶標示單位測得毒素含量
abobotulinumtoxinA500 U2.69 ng
onabotulinumtoxinA100 U0.90 ng
incobotulinumtoxinA100 U0.40 ng

請不要用這張表去做任何換算。 它之所以值得放在這裡,是為了說明一件事:標示單位、實際毒素含量、與臨床效價,三者之間並不是簡單的比例關係。各製劑的配方、賦形劑、複合蛋白組成都不同,這些都會影響最終的臨床表現。

那換算比例呢

文獻中確實有討論過臨床換算比例,但需要非常謹慎地理解:

  • incobotulinumtoxinA 與 onabotulinumtoxinA:研究顯示以 1:1 的臨床換算比例使用時,兩者效果相當、不良反應輪廓也相當
  • abobotulinumtoxinA 與 onabotulinumtoxinA:現有臨床與臨床前資料顯示,在痙攣、頸部肌張力異常、眼瞼痙攣或半面痙攣的治療上,3:1 或更低的換算比例可能是合適的

但同時也有研究指出,即使是被認為可 1:1 換算的兩種製劑,在體外與體內的檢定中仍顯示出生物活性的差異,證明其不可互換

結論是:換算比例是醫師在調整處方時的參考,不是消費者拿來比價的公式。

所以該怎麼問

與其問「你們一單位多少錢」,這幾個問題有意義得多:

  • 你建議使用哪一種製劑,為什麼適合我的狀況
  • 這個部位你建議的劑量是多少,依據是什麼
  • 我上次施打的是哪一種、多少單位(請保留自己的施打紀錄
  • 如果要更換製劑,劑量會怎麼調整

最後一項特別重要。因為單位不可換算,更換製劑時沿用原本的單位數是不正確的做法。如果你曾因為效果變化而考慮換製劑,見肉毒打久了沒效?抗藥性的真實數據

一個必須說清楚的界線

本文比較的是不同製劑的單位定義方式,這是藥理學上的客觀差異。

本院不宣稱任何一種製劑優於其他製劑。 各製劑都有其核准適應症與適用情境,選擇取決於治療目標、部位、個人過往反應與醫師的臨床判斷,而不是單位數字的大小。

同樣地,本站不刊登任何療程價格。上面談的「比價」問題,重點在於用單位數比較不同製劑在方法上就不成立,而不是討論費用高低。

常見問題

Q:那我怎麼知道自己打的劑量合不合理?

看的不是單位數字,而是「這個製劑在這個部位的建議劑量範圍」。合理的做法是請醫師說明:使用哪一種製劑、該部位的劑量依據是什麼。醫師能具體說明依據,比單位數字本身更有意義。

Q:50 單位聽起來就是比 20 單位多啊?

在同一種製劑內比較才有意義。跨製劑比較單位數,等同於拿不同尺標的刻度直接相減。同一個皺眉紋適應症,FDA 核准 abobotulinumtoxinA 50 U 與 onabotulinumtoxinA 20 U,兩者是各自的建議劑量,不是「一個給比較多」。

Q:換製劑會不會效果不一樣?

可能會。即使是文獻中被認為可 1:1 換算的製劑,研究仍顯示生物活性存在差異。更換製劑時應由醫師重新評估劑量,並在術後觀察反應,不宜直接沿用原本的單位數。

Q:稀釋的濃度會影響效果嗎?

稀釋方式會影響擴散範圍,進而影響效果分布與鄰近肌肉受影響的可能性。這是醫師處方的一部分,也是為什麼同樣的單位數在不同操作下結果可能不同。

Q:我可以要求指定製劑嗎?

可以提出偏好,特別是你過去對某一製劑反應良好時 —— 這類資訊對醫師很有價值。但最終選擇仍應由醫師依你的治療目標與條件判斷。

---

比價的前提是可比較,而不同製劑的單位在方法上就不可比較。把問題從「幾單位」換成「為什麼是這個劑量」,得到的資訊會有用得多。完整說明見肉毒桿菌素

參考資料

  1. Conversion Ratio between Botox
  2. Dysport
  3. and Xeomin in Clinical Practice. Toxins 2016;8(3):65; PMC4810210
  4. AbobotulinumtoxinA
  5. OnabotulinumtoxinA
  6. and IncobotulinumtoxinA Neurotoxin Content and Potential Implications for Duration of Response in Patients. PMC6316182
  7. OnabotulinumtoxinA Displays Greater Biological Activity Compared to IncobotulinumtoxinA
  8. Demonstrating Non-Interchangeability in Both In Vitro and In Vivo Assays. PMC7354455

本網站內容僅供一般醫療衛教參考,不構成醫療建議,亦不保證療程效果。任何醫療處置的適應症、風險、副作用、恢復期與預期結果,均因個人體質與條件而異,須經本院醫師親自面診評估後說明。